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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202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10-27    更新时间:2026-10-27


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面向低碳流程再造的重大需求,聚焦纳微尺度传递规律的科学问题,以流程工业的节能减碳与原料替代为战略目标,开展重大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与本实验室合作共建单位的申请。

二、开放课题资助类型与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设置重点联合开放课题与一般开放课题两类。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合作者须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一)重点联合开放课题(本年度新增类型)

1.申报条件:申请人须与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具有稳定的合作研究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已共同承担横向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中试合作等实质性合作经历。

2.培育导向:课题须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优先资助可通过创办企业、技术入股等方式在江苏省内落地转化的课题;对已与大型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具备明确应用接盘方的课题予以倾斜。

3.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执行年限2—3年。

  (二)一般开放课题

申请人联合一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提交申请,课题内容须围绕实验室三大研究方向自主选题:

1. 限域传递理论

2. 高性能膜材料设计与制备

3. 基于新型材料的低碳流程再造

资助额度与执行年限参照往年标准执行(一般为3—10万元,执行年限2—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课题。

2. 重点联合课题的申请人须提供与合作者已有实质性合作基础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四、组织实施办法

1. 课题申请人在实验室网站下载课题申请书,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合作人签字同意后交至本实验室,同时须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2. 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同意后设立执行。课题自批准次年1月1日起执行。

3. 课题执行满一年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评价,评为优者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

4. 基于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取得的论文、专利等,须注明“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 [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 (No.)]。

5. 课题经费不进行拨款,采用在南京工业大学校内直接报销的方式进行结算,合作者对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

五、申请截止时间

本年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诗珮

电话:025-83172262

邮箱:mce@njtech.edu.cn

邮件主题:一般/重点+申请人+项目名称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办公室CD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