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面向低碳流程再造的重大需求,聚焦纳微尺度传递规律的科学问题,以流程工业的节能减碳与原料替代为战略目标,开展重大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及创新引领高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共同为我国流程工业节能减排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实验室开放课题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与本实验室合作共建单位的申请。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围绕实验室限域传递理论、高性能膜材料设计与制备、基于新型材料的低碳流程再造三个重点研究方向,重点支持依托国内外先进大科学装置开展的协作研究,旨在解决各研究方向中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研究方向实现突破性进展。
三、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
四、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课题。
2. 依托大科学装置的课题申请人须为大科学装置的固定科研人员,或有稳定的大科学装置平台背景支持课题执行。
五、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实施。
1. 课题申请人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
2. 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同意后设立执行。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3. 课题执行满一年,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
4. 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3)。同时提交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原则上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终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5. 研究课题负责人若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均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其经费余额终止使用。
6. 基于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等,须注明“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或[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No.)]。
7. 实验室将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者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8. 开放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合作者须仔细阅读《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规定》(见附件4),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诗珮
电话:025-83172262
邮箱:mce@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办公室CD201。
补充说明: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实验室办公室张诗珮老师处。
《2026年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除封面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