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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0    更新时间:2025-10-20

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面向低碳流程再造的重大需求,聚焦纳微尺度传递规律的科学问题,以流程工业的节能减碳与原料替代为战略目标,开展重大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及创新引领高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共同为我国流程工业节能减排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实验室开放课题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与本实验室合作共建单位的申请。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围绕实验室限域传递理论、高性能膜材料设计与制备、基于新型材料的低碳流程再造三个重点研究方向,重点支持依托国内外先进大科学装置开展协作研究,旨在解决各研究方向中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研究方向实现突破性进展。

三、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

四、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课题。

2. 依托大科学装置的课题申请人须为大科学装置的固定科研人员,或有稳定的大科学装置平台背景支持课题执行。

五、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实施。

1. 课题申请人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

2. 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同意后设立执行。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3. 课题执行满一年,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

4. 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3。同时提交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原则上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终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5. 研究课题负责人若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均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其经费余额终止使用。

6. 基于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等,须注明材料化学工全国重点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No.]

7. 实验室将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者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8. 开放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合作者须仔细阅读《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规定》(见附件4),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诗珮

电话:025-83172262

邮箱:mce@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全国重点实验室办公CD201





补充说明: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实验室办公室张诗珮老师处。

2026年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除封面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1110日。


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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