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开放交流 > 开放课题 > 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 正文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2025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15


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面向低碳流程再造的重大需求,聚焦纳微尺度传递规律的科学问题,以流程工业的节能减碳与原料替代为战略目标,开展重大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及创新引领高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共同为我国流程工业节能减排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实验室开放课题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与本实验室合作共建单位的申请。

二、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与经费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3-10万元。

三、开放课题资助类型与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类型为联合申报,申请人须联合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提交申请。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合作者须开展实质性课题合作。开放课题不限定具体课题内容,但须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重点资助以下方向:

1. 限域传递理论

2. 高性能膜材料设计与制备

3. 替代精馏的膜分离新流程

4. 生物基大宗化学品制造新流程

5. 固碳协同水泥生产新流程

四、开放课题组织实施办法

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由非实验室固定人员自由申报。其合作者是独立研究人员或所在课题组人数少于三人的,以课题组为单位在研开放课题不得超过一项;合作者课题组人数超过三人(包含三人),以课题组为单位在研课题不超过两项(人数按固定组成人员计)。

1. 本指南经由实验室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通过后公开发布。

2. 课题申请人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经费安排等。

3. 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同意后设立执行。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4. 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按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原则上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终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5. 课题执行满一年,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

6. 研究课题若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均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其经费余额终止使用。

7. 基于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等,须注明材料化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No.]

8. 实验室将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合作者对开放课题承担者经费使用负有监督权,合作者如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影响其今后实验室内部课题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9. 开放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合作者须仔细阅读《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规定2022》(见附件4),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诗珮

电话:025-83172262

邮箱:mce@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CD201

 


补充说明:

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发送至合作者,由合作者审核后在规定处签字,转发及转交至实验室办公室张诗珮老师处。

2025年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除封面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126日。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1115